在五年前,我写了一篇关于大学生活的短篇小说,有一万四千字,加上修改,前后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后来断断续续写了一些杂文,篇幅都不长。我曾一度以为这是我这辈子写得最长的文章。

  五年后,当我再次审视这个短篇小说时,除了觉得青涩、有纪念意义外,剩余最多感触就是不甘了。我从零八年开始记日记、写博客,到今年有七个年头了。从散文到议论文再到杂文,形式多样,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记录下我对事物、事实的看法与认知以及日常生活状况。

  有一个朋友曾经给我说过一段话,他说他之所以在二十岁时能够当上总经理,是因为他最近几年坚持写日记。我说我从小就写日记,怎么没当上总经理,他没有回答我。当我找到小学时那个蓝色封面且第一张还印着章说明是奖品的日记本时,我找到了答案。

  我忽然回忆起,在我小学时,不仅要写日记,且在一天写过三十篇日记。是因为第二天老师就要检查上一个月的作业了,而我一篇都没写。在那个下午,我发动想象力,写了三十篇不重复的日记交了上去。

  答案就是当不当总经理与写不写日记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朋友能够当上总经理是他善于总结,把遇到的问题记录在纸上,以防再错,只不过是以日记的形式呈现。我写日记是为了完成任务,敷衍了事。就像老师说的,你们连寝室的清洁都做不好,怎么搞得好学习一样。在我读书时,我觉得这两者没有关联。但我现在知道,老师的意思其实是,你们连最基本的归置都不会,怎么归纳得出学习的重点。

  我那朋友是对的,老师也是对的。不过这丝毫不会让我改变儿时对老师的痛恨,有什么事就应该直说,拐弯磨脚又弯酸的人最讨厌了。还有就是,老师真的不该看学生的日记。好了,话又说远了。

  我对那个短篇小说不甘的是,那真的是一篇记录大学生活的流水账,没有多大创新与挑战,完全是我可以驾驭的高度。然而我喜欢冒险,我想写篇幅更长、时间跨度更大的东西。并且当时写文时的动机也不纯洁,大概就是我喜欢的一个女生她说她要写一篇关于大学生活的小说,过了好久都不见她动笔。我说,你到底写不写。她说事多写不了了,我说行吧,那我写。

  事情就是这样的,在没去做之前,它总是那么复杂。当去做了,却变得简单。

  写这部《十个字》的想法萌发于北京,是我去京参加音乐夏令营。在那儿,我另一个朋友接待了我,他请我吃羊肉汤锅。他问我喝什么,我说喝酒吧。喝到一半,他离席去买了两瓶名叫北冰洋的橙色饮料。他说这是他小时候最爱喝的。我说,那行吧,我想写一部小说。

  直到现在,我对自己在饭桌上说的话仍无解。同样都是写,对比起大学时,多了一分莫名其妙,少了一分中二。或者说动机的定义就应该是不确定、不明了、不计时、不腰台的。

  原计划是打算用半年完稿。我拖拖拉拉,写了大半年,到今天,终才完初稿。期间,我没在深夜看过一部电影。是的,一个人得到多少,就相应会失去多少。而我又是幸运的,因为近期的电影又都不好看。

  除了电影,在这大半年里,为了避免文笔上的雷同,我也没看过一本小说。吉它没怎么练,日语也没学好。总之,还是忽略了一些事物。好在小说终归写完了,这使我感到欣慰。看到自己在本子上写了几十条段子,一个一个随小说进展被勾画掉,还是蛮开心的。

  我对这本小说《十个字》的定义是——这是一本轻松、轻浮的小说。即便如此,亦倾注了我不少心血,死了不少脑细胞。我希望它能陪你度过一个惬意的早晨、下午或是晚上。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